酒足饭饱,郑广胜心满意足的望着林枫道:“我看你们现在每天的量挺大,也许要不了多久就会近乎饱和,有没有朝着乡镇发展的想法?”
“乡镇?”林枫皱了皱眉头。
林枫不是没有考虑过,只是一个县城就这么大,下面的乡镇人除了人口稀少购买力也要逊色许多,所以林枫之前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望见林枫的表情,郑广胜微微一笑道:“疯子,你可别小瞧乡镇。”
郑广胜理了理衣领接着道:“这些年随着打工浪潮,乡下逐渐变得富裕起来,但是由于受限交通便利,他们买东西或多或少都有些不方面,没人愿意花上几块钱的车费来县城买一件衬衣呢?但是谁说他们没有需求呢?”
林枫陷入思索。
郑广胜接着道:“而且相对与城里人,乡下人更喜欢也更需要这些排场,不说别的,你看现在,许多城里人现在逐渐习惯将手机放进兜中,那些手机套最好卖的地方都是在乡下。”
林枫微微一怔,随即了然。
城里人已经逐渐不需要白衬衣黑皮鞋衬托自己的优越感,而相反,经济条件稍逊的乡镇才是这些产品最迫切需要的地方。
林枫不禁感叹,重生果然不是万能的。
有着先知的眼光或许能够让一个人小富,但是想要站到顶端仍然需要不断的学习、积累。
“那去试试?”
林枫问道。
郑广胜道:“我们一起。”
“我负责卖衬衣。”
“其他的我配套到位,还是用你这套模式。”
两人迅速达成一致后,林枫笑着道:“没想到郑哥瞧得上这点小钱。”
郑广胜哈哈笑道:“赚钱,哪里分大钱小钱,而且,这才不是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