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驯马也是很难的一件事,尤其是驯一匹不怕豺狼虎豹可堪称马王的马,那更是难上加难。有一年,为了驯一匹马王,西戎足足付出了十六个驯马人的性命,听闻其中七人未曾靠近马身就死在乱蹄之下,死的时候四肢错位,胸腹充血算好的,不好的直接就是脑浆迸裂,身体连看都不能看了。其中有三人在刚上马身的时候就被马王直立甩下身,后脑勺着地,又被马后蹄踩踏,其中一个更是被踩中了命|根子。这三个,也没落得个好下场,听闻妻儿父母前去认尸的时候,都没认出来那血肉模糊的一团团肉是自己的枕边人和儿子。”
梁书航的神色越发的白了,忙摆手,嘴中轻喊:“莫要说了、莫要说了!”
傅瑜不依不饶,紧跟一步:“还有五个人,听闻已经能够骑在马王身上了,可是马王身上没有马鞍,他们只有一柄马鞭,在疾驰的马儿身上坐不稳,最后只能紧紧搂住马王的脖子,可是还是被马王颠下马。一个下肢错位,仿佛一瞬间就经历了腰斩,可是还没死,只能趴在草地上哭嚎,血都染红了绿色草原;一个头着地,直接脑浆都溅出来,死的不能再死了;一个后背着地,又被马王马蹄踩住胸膛,连肠胃都被拖出来了……”
“呕——”梁书航弯身。
傅瑜右手微抬,身旁的马儿昂首嘶鸣,马槽内一时马声四起。在场的几人似乎都被傅瑜所描述的场景吓住了,又听闻马声恰时而起,更觉毛骨悚然,梁书航惊叫一声,身体直直往下跌,竟是被吓晕了过去。
傅瑜嫌恶的往后退了两步,轻声叹道:“胆子真小。”
金圆在他身后嘴角直抽搐,不知何时回来的元志问道:“郎君,那还有一人呢?”
傅瑜随口道:“哦,最后一个人也是最厉害的一个驯马人,和马王鏖战三天三夜,最后马王载着他跳下悬崖同归于尽了。”
元志一声长叹。
金圆也唏嘘不已,随后反映过来:“郎君,您是从哪听来的这个故事啊?”
傅瑜转身看他们:“当然是我胡编乱造的啊,不说的凄惨恐怖一点怎么吓这个梁书航啊。”傅瑜一边说,一边拿脚踢开梁书航的身子,看着他倒在一团马粪上无动于衷。
“金圆,你叫人把梁书航抬到二角门给他那个大哥梁书桓,让大家伙的嘴都严点,这事儿别让阿兄知道了,”傅瑜伸手摸摸棕色马儿的脖子,“元志你把马倌请来看看马到底被他喂了什么,可别吃坏了肚子,不然我要这梁家兄弟好看!”
两人忙应了,正要出去时,傅瑜又伸手唤:“慢着,金圆,你先去找人查查梁家兄弟二人此次上府的目的。梁书航此人胆小如鼠,不足为虑,我还没见过他大哥,听闻是在鸿胪寺当差,你叫人仔细查探查探。”
陇西李氏和李茹的娘舅梁家数年未登门,甫一登门造访就有梁书航在马厩鬼鬼祟祟做贼心虚,傅瑜可不觉得他们就只是单纯的来串个门子走走表姐夫的门路升个官发个财。真要如此,梁书桓就不会在鸿胪寺做了一阵子的小吏也不见他登门造访,偏偏就在这个多事之秋,他来了。
傅瑜回到东苑的时候,傅莺莺已经离开了,斐凝洗净了手,正焚香在窗边练着字。
青裙衣衫衬得人宁静沉稳,屋内冷香熏熏,沁人心脾,窗外杏黄迎春花开的正盛,真可谓是春|光明媚,美人如画,傅瑜方才还压抑着的心情一下子就好转不少。他笑着快步走向斐凝,站在她身后,看她的字,草书大字,龙飞凤舞,意气潇洒,不同于闺阁女子常用的簪花小楷,反倒与傅瑜的字迹意境有几分相似,也与傅瑜在斐府小厅看到的字画有几分相似。
“这个字看着倒很眼熟,我之前拜访岳父大人的时候就在小厅等着他,里头挂着的‘宁静致远’四个草书大字,可是阿凝所写?”
斐凝摇头,放下手中笔,看着面前纸上的几个大字愣愣出神:“那四个字是阿爷年轻时所作。”
傅瑜也不回她,自顾的拿了毛笔,蘸墨在纸张空白处也跟着斐凝写了一句诗,字体小很多,但同样的草书狷狂,别样的恣意。出了弓马,傅瑜最为自傲的就是自己的这一手字,当即写完了就扭头看斐凝,轻声软语问她:“阿凝,你看我写的字可好?”
斐凝少见的笑,点头:“好。”
傅瑜高兴地笑,手中毛笔上的墨都沾到了衣袖上也浑然不知,反而笑嘻嘻道:“都说夫妻相夫妻相,在一起生活久了的夫妻会长的像彼此,我和阿凝都生的好看,连字迹也这般神似,可不是真有夫妻相了么!”
斐凝脸上挂着的温和笑意敛去些许,面上带了丝丝无奈和失笑,她道:“油嘴滑舌。”说着,敛袖起身,从傅瑜微弯着的臂膀间穿过,神态自若的走到另一旁小塌上,随意执了一本书。
傅瑜追过去,腿一弯就上了塌,定睛看斐凝看的书,朝她做个鬼脸,斐凝却不理他。傅瑜自得无趣,转身看小几上摆着的几本书,有话本子,有傅莺莺还在学的《资治通鉴》这类史书,也有《八国遨游》这类游记或是记载各个藩国文化的书。傅瑜随意翻捡了几本,打开随意瞧,又问:“阿凝,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