炀,位于洛烟的东面,是洛烟与崇武两国的必经之地,同内陆不同,此地已经渐渐由了崇武的一些习俗,人们爱好武术,以武者为荣。
一年已经过了一半,转眼已经到了六月份了,洛烟的天气一直都是以热为主,这几天更加是一年中尤为热的日子,人们都懒懒的坐在自家门前的大树上,乘凉,小孩子在溪水边玩闹着,就连家中养的家犬,都耷拉着脑袋,长着嘴巴深深呼吸,猩红的舌头一伸一缩的颤动着,露着白色的肚皮,躺倒在门前,连人靠近的脚步声都不睁一下眼。
忽然,门前的家犬耳朵竖立起来,警惕的看着村外的大路。
远处的大路出现了一行黑色的细线,逐渐清晰的出现在人们的眼底,竟然是几辆宽大的马车。
炀村的人们诧异的看着越来越近的马车,奇怪这个时间段,怎么还有人会出没在这里,不是只有每年两国之间互通贸易的时候,才有车马队的踪迹吗?
当马车到了村口的时候,从第一辆马车上面下来一个人,一身青色衣衫,修长的身段,很是普通的面容,却张着一双桃花眼。
来人看了一下炀村的村匾后,高声呼唤着,
“终于到了炀村了。”
他的声音很清脆,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很舒服。
随着他的喊声,从后面的马车里面,络绎的走下来一些人,最前面的是一个手摇折扇的翩翩公子,素色长袍,腰间挂着一块翡翠绿玉,乌黑整齐的长发用玳瑁束在脑后,英俊的面容上挂着一丝淡淡的笑容。另一个马车走下来的分别是一个戴着白纱帽子的白衣女子、一个丫鬟打扮的俏丽少女、一个乳黄长裙的女子,一个十几岁的可爱孩童,还有一个穿着干净的紫衣男子,马车上还端坐着一个灰色布衣的赶车人。
这一行人走到了炀村后,在所有的人的注视下来到这里最大的客栈——有间客栈,睡眼惺忪的老板被这么多的客人一下子惊醒过来,连忙满脸堆笑的小跑出来,恭敬的问道,
“几位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我们要住一晚,把你们最好的房间都给收拾一下。”
说话的还是那个青衣装扮的男子,但是老板闻声看向了素色长袍的公子,后者微微示意,老板赶忙再次小跑着收拾房间了。
青衣男子看到这个场景,顿时一双桃花眼射出愤怒的眼光,
“好一老板,还学会了看人衣物做事。”
“哈哈,薄野,知足吧,谁让你最近风头正劲,可没有墨台公子哥的范。”说话的是后面那个紫衣男子。
“对啊,野哥哥,你没有墨台有钱啊,当然老板要看他的脸色了。”另一个幸灾乐祸的声音是那个乳黄长裙的女子发出。
“水青衣,你不说话,没有人当你是哑巴。”青衣男子狠狠的瞪了乳黄长裙的女子一眼后,带着威胁的语气轻喝道。
“哼,你就敢冲我发火。”乳黄长裙的女子冲男子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后,鄙视的说道。
“你!!!”被称作薄野的男子顿时语塞。
原来眼前这些人,正是从邩离开出发到崇武的夏伤一行。
我微笑着看着打闹的薄野和青衣,思索着,离开邩已经快半个月,那天原本和墨台商量滴血圭玉的异变,没想到结果没有揣摩出来,团团反而醒来了,醒来后的团团和以前没有什么变化,只是更加腻我了。
文武大赛以前结束,牧府的生意也交托给了段短,根据墨台的消息,昊王已经回到了云翔,好像是云翔出了一些事,总之,我们是暂时安全了,我惦记着桀骜薄野所说的话,于是略微休息以后,就准备继续出发。
纳兰原本也想要和我们一起走,但是被家族里的人直接拖走了,而在那时候我们才知道纳兰竟然是洛烟的几个大家族中的一个千金小姐,车非自然不能和我们一起浪迹天涯,暂时也留在了洛烟,所以我们的队伍中只剩下了从云翔离开的人马,只是加上了一个青衣,一只团团。
片刻后,老板已经带着伙计出现在我们眼前,笑嘻嘻的冲着墨台说道,
“公子,您要的上房已经好了。”
墨台点了点头,随手扔给他一锭白银,率先上了楼梯,我看向了捧着银子傻笑的老板,紧跟着墨台上了楼,因为是淡季,这里的房间差不多都是空的,所以倒是很宽裕,我们几个除了小喜和小秋儿以外,每人各自一间房,我们都是享受之上的人,也不在乎多花一些钱,何况经过了在洛烟的那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演出,我现在也算是一个超级小富婆了,虽然和墨台那样的巨擘不能比,但是完全可以过一生小资生活了。
随手那了一个房间的钥匙,打开门来,才发现这里虽然是一个小小的村落,但是客栈里面的陈设竟然非常不错,简单中透着大气,更甚者,房间内竟然还放着小小的黄色雏菊,很浅的香气让我的头脑顿时一片清爽。干净的黄木家具,床上挂着高高的纱帐,浅黄色的纱帐给人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怎么样?”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转头一看,赫然是墨台,